购买了意外保险,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人们的人身安全。但是,很多人在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之后往往对保险条款没有清楚的了解,等到意外发生后,不能正确区分“意外事故”与意外,往往因此产生很多误会和个人损失。因此,对意外事故的定义有准确的把握,可以更好的了解意外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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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静的妹妹马华在一家私企上班,由于最近工作业务繁忙,马华大部分时间都在加班,即使在家中也要工作。
就在八月的一天,一个噩耗传到马静的耳中,她的妹妹在工作中不幸猝死。经过医生鉴定,死亡原因是冠心病猝死。前几天还很健康的马华,在短短几日之后便突然离去,马华的家人都很悲痛。
在给妹妹整理遗物的时侯,马静发现妹妹购买了一份意外事故保险,马静心想:“这不就是意外吗,应该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”。然而马静到保险公司询问后发现,马华的情况不在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理赔范围之内,为此,马静专门去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人员。然而,专业的法律人员也给了马静同样的答案。
由于疾病是内在因素所导致的,是可预见和预防的,这与保险公司规定的外来因素和突发性、不可预见的因素相悖。所以,马静妹妹的死不能属于意外事故,不在保险担保范围之内。
很多人在办理意外保险理赔时,都会遇到马静这种被拒绝的情况。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对于“意外事故”和“意外”两者之间的定义存在误区。觉得意外伤害事故包含了所有的意外事件,简单的将“意外”与“意外事故”混合在一起。
意外保险担保范围,必须是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无法预知的因素。而马静妹妹的情况是疾病原因所导致,与身体素质和身体机能有关,属于内在因素,因此不能视为意外事故。
除了内在的疾病原因,比如酒后驾车等行为,由于其风险是可控的,并且违反了治安法律法规,因此也不属于意外保险的担保范围。虽然意外事故保险条款的担保范围非常广泛,但对于意外的定义是非常严格的,因此,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后一定要对保险条款有清楚的了解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