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落实〈政府工作报告〉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》,明确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。社保方面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表也明确了。跟随白鸽宝保险科技一起来看:
关于医保:
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。
(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牵头,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上调后,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;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9元。
扩大基本医保门诊报销、常见病药品报销范围等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采取把更多慢性病、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,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要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,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。
(国家医保局牵头,2022年12月底前完成)
2020年8月,国家医保局曾发布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,从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,逐步将多发病、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。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,支付比例从50%起步。
关于养老金:
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上涨,这将是养老金连续17年上涨。从2018年到2020年,养老金已经连续3年均上涨5%,2021年养老金涨幅会是多少呢?可以期待一下。
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银保监会牵头,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:
第一支柱:基本养老保险(公共养老金计划)。
第二支柱:企业补充养老计划,又叫企业年金。
第三支柱:家庭或个人为目的储蓄性年金计划,也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。
根据人社部近期的表态,总的考虑是,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、个人自愿参加、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,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。
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罗熹指出,第三支柱的作用不太一样,有它显著的特点:一是给高收入阶层个人养老提供一个渠道、提供一种方式。二是给新兴业态,新的从业人员、多种方式从业人员提供一种养老保障,这是商业保障。三是通过长期的养老保障资金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。
关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:
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,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,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人社部此前在答复“加大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,维护城市守护者合法权益”提案时指出,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,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,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,稳步推进相关工作。
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。
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牵头,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)
未来随着户籍限制的放开,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也能在就业地参保享受待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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