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,并不重视受益人的内容填写。
但其实,受益人怎么填写跟后续的理赔效率息息相关,甚至有些家庭可能还会因为受益人的填写产生一系列的纠纷。
所谓的受益人,又称“保险金受领人”,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于保险事故发生时,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。
通俗的说,保险受益人就是最终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。
我们在购买寿险、重疾险、意外险等人身保险时,经常就会涉及受益人的问题。
不同险种的受益人指定情况如下表:
从表格中,我们可以知道,只要被保人还活着,无论是病了、残了,保险金都会赔给被保人本人,也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“生存受益人”。
如果被保人身故,那么保险金就会赔给保险受益人。这个受益人,可以指定也可以默认为法定继承人。
一、法定受益人
如果一份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,那么就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领取,《继承法》第十条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举个栗子
小李给自己买了一份100万的意外险,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。
如果小李不幸意外身故,那么保险金就会按照继承的第一顺序,由小李的父母、妻子和孩子平均分配。
二、指定受益人
三、
保险法关于指定受益人的规定有两条:
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和被保人指定;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时候,必须经过被保人同意。
原则上,指定谁来当受益人,以被保人的意见为准。
那么,受益人是不是想指谁就指谁呢?
也不是。
虽然法律上允许指定给任何人,但实际中,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,一般都要求受益人跟被保人的关系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中的一种。指定的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,并且可以指定受益比例与受益顺序。
举个栗子
小李给自己买了一份100万的意外险,在保险期间不幸意外身故。
如果他指定妻子为受益人,那么他的妻子就是唯一的受益人,获得100万的保险金。
如果他指定了自己的妻子、儿子、父亲、母亲为受益人,并且都是第一顺序受益人,受益比例相同,那么每一位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就是25万。
当然,小李也可以在指定多人为受益人的同时,指定受益顺序。
四、法定受益人or指定受益人
投保时,受益人直接填“法定”是最简单的,只用写两个字就好了,但理赔时就比较麻烦了。
一般来说,法定受益人都不止一个,领取保险金时,保险公司必须弄清楚被保人到底有多少继承人,不仅要证明“我是我”,还要证明“我爸是我爸”,提供的理赔材料多,很影响理赔时效。
指定受益人,只需带上个人证件,证明“我是我”就好了,理赔速度相对更快。
网上有一个观点,受益人填法定意味着没有指定受益人,身故保险金会被当做遗产处理。
这种说法是错误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,保险金会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;被保险人死亡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,由保险人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:
(一)没有指定受益人,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;
(二)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,没有其他受益人的;
(三)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,没有其他受益人的。
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,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。
那么,受益人法定算不算没有指定受益人呢?
在保险法的司法解释三中有规定:
受益人约定为“法定”或者“法定继承人”的,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。
也就是说,受益人法定是明确指定了受益人的。
所以,除非被保人没有法定继承人,不然身故保险金不会当做被保人遗产处理。
之所以要区分保险金是否为“遗产”,主要是因为我国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遗产必须先用来缴纳税收和清偿债务,然后才能继承。
总的来说,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两者各有优势。
指定受益人能按自己的真实意愿分配保险金,最大限度表达对某一方的爱,并且理赔还能更简单高效。
法定受益人在投保时则不用纠结受益人的受益比例问题,也不用操心父母身故、小孩出生后的受益人变更问题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生活中,如果家庭出现一些变故,可以根据意愿,变更受益人。
首先,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的话,需要先征得被保人同意。其次,联系保险公司,进行受益人变更服务。
至于保险受益人法定还是指定?根据自己的需求吧~